关于推荐郑州市第二届道德模范的通知
日期:2012-03-30 发布人:韩霞 浏览量:
关于推荐郑州市第二届道德模范的通知
为更加广泛地动员广大师生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,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根据郑州市教育局《关于推荐郑州市第二届道德模范的通知》精神,我院决定开展郑州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对象和标准
凡在郑州市辖区内有常住户口,或有合法居住权、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师生,均可参加评选。
助人为乐模范: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、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;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,努力帮助排忧解难;积极参加捐资助学、扶残助残、公共服务、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。
见义勇为模范: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,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;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,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,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,在抢险救灾中,奋力排除险情,保护国家、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诚实守信模范: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,从事服务工作坚持质量至上,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,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,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;在人际交往中,真诚待人,实心做事,即使遇到困难,仍坚持信守承诺。
敬业奉献模范: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立足岗位,刻苦钻研,业务过硬,勇于创新,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;干一行、爱一行,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,默默奉献,恪守职业规范,办事公道,服务优质,赢得师生广泛好评。
孝老爱亲模范:模范践行家庭美德,孝敬父母,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,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;关爱子女,夫妻和睦,兄弟姐妹团结友爱,家庭生活温馨和谐;在家人亲属有伤病、残疾等困难情况下,做到不离不弃,守护相助,患难与共。
每个评选对象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。当选过市级以上道德模范的,不再参加本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;郑州市第一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,可参加本次全市道德模范评选。
二、推荐方法和要求
(一)各工会小组推荐候选人至少1名(奖项自选)
(二)各工会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审核后,将每位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整理为3000字左右的材料,并填写候选人推荐表(一式3份)。4月9日前,将候选人推荐表、事迹材料报送至工会办公室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会办公室。
(三)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初步审核,每类候选人择优确定1名,上报郑州市教育局。
附件:1.郑州市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
2.郑州市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
3.郑州市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
4.郑州市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
5.郑州市敬老爱亲模范推荐表
党委宣传部
工会办公室
2012年3月30日
联系人:韩霞(8899) 、张留营(801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