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“写家书·传亲情”活动的通知
各工会小组:
现将全总女职工委员会《关于开展“写家书·传亲情”活动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各工会小组结合实际,广泛宣传发动,认真组织实施。于4月29日下班前,分别推荐1封好家书发送至工会办公室韩霞处。
工会办公室
2016年4月28日